“五大措施构建社会诚信体系” ——访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秘书长、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窦雪松

时间:2014-05-06 | 来源:交通建设与管理

今年1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我国诚信体系建设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并要求:全面推进包括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等在内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这意味着,诚信体系又一次被提上至高位置。

“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窦雪松表示,信用缺失会使交易成本提高,甚至会导致交易链的中断,影响经济发展的大局,“给整个社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信用评价机构资源整合”

“资源整合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它是人们需要遵循的自认规律。”窦雪松说,整合就是要做到自然、人脉、信息、行业等资源整合,“现在我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还很微弱,各行各业的信用评价机构很多,各有各的一套,每个行业都有信用评价机构,谁都可以做谁都可以评,你不给我评,我可以找别人评,这样的话,好的企业显现不出,差的企业也可以蒙混着参评。”

“并且,相同作用的机构重叠,从人员配置、财力、物力等方面都是极大地浪费,经过资源整合,把性质相同、行业相似的信用评价管理机构整合在一起,经过国家权威主管部门审查考评、资质认定、授权,这样才可以保证这个机构的严肃性、权威性,信服性。”

“统一全国信用评价标准”

一个现实情况是,由于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信用评价机构,评价标准也是根据各行各业的行业特点而制定,国家级、省级、地方的信用评价等级和标准亦有所不同,且某些地方政府在信用评价工作方面还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现象,“因此评出来的企业参差不齐,良莠难分。”

对此,窦雪松建议,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诚信建设信用等级评价标准,便于操作、便于管理、便于监督。同时,他也表示,目前我国信用市场发展迟缓,供与求两个方面都存在问题。

“一方面社会和企业信用意识不强,对信用产品的需求不足,影响了信用服务行业的发展壮大;另一方面信用服务企业总体水平偏低,资质参差不齐,信用评估方法不规范,信用产品质量不高,制约了社会对信用产品的需求。”

他认为,必须下大力气培育诚信服务市场,努力扩大信用产品的需求和供给。要通过政府鼓励示范、增强市场诚信意识、引导企业重视守信优惠、失信惩戒防范机制等措施,培育和形成市场诚信的产品需求。要在行政审批、登记注册、资质认定管理以及周期性检验、日常监督、评级评优等工作中,按照授权和规范流程,对已参加信用等级评定、取得等级的企业予以适当的参考。

“建立全国联网信息库”

窦雪松对记者说,制定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推动地方、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及互联互通,逐步消除“信息孤岛”,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可在保护涉及国家机密、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用信息的基础上,依法使各类社会主体的信用状况透明、可核查,让失信行为无处藏身。

他建议,全面建立社会诚信记录、市场诚信记录,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和管理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和公共服务机构、行业组织要根据职责分工,在实施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和行业服务中,完整、准确、及时地记录企业、个人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留下的“痕迹”,实行归档管理。

“认真研究制定各类市场主体不良行为标准,把是否存在商业贿赂行为作为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重要指标。要进一步健全证券业、保险业及外汇管理的信用管理系统,加强金融部门的协调和合作,逐步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

依托“金税”、“金关”等管理系统,完善企业、个人信用数据库,建立健全企业、个人偷逃骗税、失信记录。要实行合同履约备案和重大合同鉴证制度,探索建立合同履约信用记录,依法打击合同欺诈行为。要依托“金质”管理系统,推动企业产品质量记录电子化,加强产品质量信用的分类管理。

“促进市场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信用信息的公开共享是加强社会及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前提,有利于减少市场主体交易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和信息不完整。依托电子信息技术,在本系统市场诚信记录联网的基础上,实现部门之间市场诚信记录的联网,在科学划分企业信用等级的基础上,依法定期发布经过科学认证的市场主体诚信信息,方便全社会了解各市场主体的诚信情况。”

“积极培育诚信服务市场。社会诚信体系的正常运行离不开发育良好的信用服务市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网络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市场交易信用关系日益广泛,工商企业之间的商业信用规模不断扩大,对诚信服务业的成长也提出了紧迫要求。”

“查询企业信用报告或要求企业提供信用报告,扩大信用评级、信用报告等信用信息的使用范围。要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培育和发展种类齐全、功能互补、依法经营、有市场公信力的信用服务机构,支持和鼓励这些机构依法自主收集、整理、加工、提供有关市场诚信的信息,满足全社会多层次、多样化、专业化的市场诚信服务需求。”窦雪松说。

对失信的市场主体要依法实行高额经济处罚、降低或撤销资质、吊销证照,限制其经营能力或市场准入,增加违法成本,使其不仅无利可图,还要付出沉重代价。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要从市场诚信记录中获取案件线索,依法追究违法失信者的行政、民事和刑事责任,坚决惩处违法犯罪分子。

“建立失信黑名单库”

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惩处是加强管理、建立良好秩序的一个重要手段,多年来反腐倡廉的经验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窦雪松说:“各地区各部门要在对讲诚信的市场主体进行褒扬的同时,切实加大对失信市场主体的惩戒力度,努力净化市场环境。要对市场诚信记录进行分类管理,严格监控有失信记录的市场主体,对其生产和经营行为实行跟踪监督。”

依据有关规定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或个人及时处置,并将处置结果纳入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使违法失信的市场主体在公共服务、银行信贷等方面失去便利,在生产经营中减少机会。

“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

“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障,两者缺一不可”,要通过对全社会的诚信宣传教育,普及信用知识,增强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和守法意识,提高企业、消费者的信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有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氛围,形成全民自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

窦雪松还表示,诚信宣传教育要与普法教育、廉政文化建设相结合,针对不同对象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进行。在国家公务员中要开展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廉洁自律、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教育,促进政府机关实行政务公开、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公信力、取信于社会,做诚信的表率。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通过制订行规行约,提高行业自律水平,加强企业的诚信宣传和信用知识培训。

各类中介机构要根据各自行业特点制定行为规范,把职业道德作为岗前培训的必修课,使从业人员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道德规范,培养敬业精神。要创新宣传教育的形式,提高诚信宣传的科技含量,扩大传播范围。要通过文艺作品、舞台艺术、展览演示、网站宣传、电影电视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诚信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更富有亲和力、吸引力、渗透力。

“对失信行为特别是搞商业贿赂的市场主体及时予以曝光,使失信者名誉扫地,直至为市场所淘汰。要把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落实责任;要加强协作配合;要强化督促指导;要深入调查研究”,窦雪松最后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