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文物—浙字第一号奖状

时间:2024-03-26 | 来源:浙江省委党史和文献研究室

“浙字第一号奖状”,颁发于1948年1月,是中共浙南特委为庆祝乐清白石战斗的胜利,奖给中共梅溪区委的一份荣誉。

浙字第一号奖状

1947年,全国性的革命高潮迭起,浙南地区也开始进入广泛开展游击战争的新阶段。中共乐清中心县委按照浙南特委指示,布置各区委在敌军中开展内线工作。梅溪区委在国民党驻白石镇的乐清县保警第一中队里物色了一名内线人员张友树,以结拜兄弟的名义,逐步扩大内线人员。1947年10月13日凌晨,江北县队在内线人员的策应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入敌中队营房。该中队共有官兵96人,除驻扎在东浃山碉堡外的一个班7人外,余皆生俘,共计缴获轻机枪4挺、长短枪59支、子弹4000余发。

白石战斗的胜利,是党在敌军中开展内线工作的成功范例,给国民党反动派当头一棒。当时的上海《大公报》、温州《浙瓯日报》等纷纷登载了这一消息。

1948年2月,中共浙南特委为白石战斗的胜利颁发了嘉奖令,并授予乐清中心县委和江北县队“英勇杀敌”锦旗一面,奖给梅溪区委奖状一张,以及8名战斗英雄每人一支钢笔,以资鼓励与纪念。嘉奖令中还指出:“像这样的奖赏与典礼不但在括苍是第一次,就是浙南党自产生到现在也是头一次。希望乘此机会鼓励、教育干部党员与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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