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一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暨交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4-08-04 | 来源: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企业全面深化改革和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切实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按照中国企业联合会、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和中小企业司、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开展第二十一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申报、推荐与审定工作的要求,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决定2014年继续组织开展交通行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审定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成果应结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体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全面反映各行业、各企业管理创新实践,突出以下重点:现代企业制度与公司治理、发展混合所有制与员工持股管理、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与知识产权管理、商业模式创新与虚拟经营管理、企业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管理、兼并重组与产能调整优化、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现代服务管理、绿色发展与节能减排管理、现代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实施“走出去”战略与国际贸易争端处理、市场开拓与自主品牌建设、业务流程优化与精准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企业文化建设、内控体系建设与财务管控、和谐劳动关系与社会责任管理、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与创业管理。

二、推荐单位要按照《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审定和发布办法》(简称《办法》)的规定,努力发掘各系统优秀管理创新经验,引导企业认真总结、申报成果;在广泛发动企业申报的基础上,严格掌握标准,择优推荐,突出申报成果的创新性、科学性、实践性、效益性和示范性。同时,要结合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特点,做好相关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申报推荐工作。

三、申报企业应按照《办法》要求,在总结成功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撰写成果主报告,认真填写成果推荐报告书,如实计算和阐述成果效益。

四、成果申报坚持企业自愿和地方、行业、中央企业、中国500强企业限额推荐,成果审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索派费用,不得增加企业负担,并坚决防止借此对企业进行检查评比。

五、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暨全国交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申报由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同步组织进行电子申报和书面推荐材料报送。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过期不列入本届审定范围。申报企业请将成果材料的书面推荐材料报送至交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活动组委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国际科技创业园一号院一号楼7层; 邮编:100085;负责人:范卉良;电话:010-58950878; 联系人:王奇、方圆;电话:010-58950781、58950740;传真010-58950812、58950866;电子邮箱:zjqgcg208@126.com

附件:1、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审定和发布办法

2、第二十一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推荐报告书

3、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主报告撰写要求

4、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效益计算方法


2014年7月18日


附件: 主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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