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二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暨交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5-07-02 | 来源:

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二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

暨交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进一步提质增效升级,按照中国企业联合会、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和中小企业司、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开展第二十二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申报、推荐与审定工作的要求,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决定2015年继续组织开展交通行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审定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成果应当结合企业在新常态下的创新发展实践,突出以下重点:企业改革与发展混合所有制、兼并重组与产能调整优化、战略转型与适应互联网+的商务模式创新、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与协同创新、两化深度融合与智能制造、国际化经营与市场开拓、公司治理与集团管控、财务管控与风险控制、绿色发展与节能减排、品牌塑造与企业文化建设、新生代员工管理与长效激励机制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与社会责任管理、创业管理与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等。

    二、推荐单位要按照《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审定和发布办法》(简称《办法》)的规定,努力发掘各系统优秀管理创新经验,引导企业认真总结、申报成果:在广泛发动企业申报的基础上,严格掌握标准,择优推荐,突出申报成果的创新性、科学性、实践性、效益性和示范性。同时,要结合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特点,做好相关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申报推荐工作。

    三、申报企业应按照《办法》要求,在总结成功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撰写成果主报告,认真填写成果推荐报告书,如实计算和阐述成果效益。

    四、成果申报坚持企业自愿和地方、行业、中央企业、中国500强企业限额推荐,成果审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索派费用,不得增加企业负担,并坚决防止借此对企业进行检查评比。

    五、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暨全国交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申报由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同步组织进行电子申报和书面推荐材料报送。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2015年8月31日,过期不列入本届审定范围。申报企业请将成果材料的书面推荐材料报送至交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活动组委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国际科技创业园—号院一号楼7层;邮编:100085;负责人:范卉良;电话:010—58950878;联系人:王奇、方圆;电话:010—5895078l、58950740;传真:010—58950812、58950866;电子邮箱:

zjqgcg208@126.com、cxcg2008@126.com 

 

附件:1、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审定和发布办法

      2、第二十二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推荐报告书

      3、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主报告撰写要求

      4、“全国交通运输企业管理创新示范单位”申报要求


附件: 2015中国交通企业现代化管理创新通知文件1ok.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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